尊敬的花王项目(信盈5、信盈4、信盈1号私募基金)投资者:
2022年5月16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丹阳法院”)作出(2022)苏118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花王集团”)的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2022)苏1181破9号《决定书》,指定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管理人。
2022年9月8日,丹阳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13日裁定上述五公司合并破产审理,同时指定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
花王集团、 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丹阳市万帮物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法按期召开。现丹阳法院决定延期召开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具体详见随附丹阳法院公告 。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