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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制定的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8-10-16
为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制定的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评级标准: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适合的投资者群体
R1 低风险 产品封闭期短、流动性强、风险较小、投资标的流动性强 C1、C2、C3、C4、C5
R2 较低风险 产品封闭期适中、流动性适中、风险相对较小、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强 C2、C3、C4、C5
R3 中等风险 产品封闭期适中、流动性一般、风险较大、投资标的流动性适中 C3、C4、C5
R4 较高风险 流动性较差、风险较大、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弱 C4、C5
R5 高风险 产品封闭期长、流动性差、风险大、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弱 C5
 
说明:
1、综合流动性、到期时限、使用杠杆情况、产品结构复杂性、最低起投金额、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过往业绩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等10个重要维度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2、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将投资者划分为C1、C2、C3、C4、C5五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