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
致:
秋实弘仕金宝2号私募基金
之份额持有人
- 基金概况
管理人就基金运作情况向投资者出具了“秋实弘仕金宝2 号私募投资基金”项目进展说明-2020年12月、“秋实弘仕金宝2号私募投资基金”项目进展说明2020年9月、金宝2号-最新项目进展说明(20200507)、信盈2号-最新项目进展(20200327)、秋实弘仕金宝2号进展说明(20200211)、秋实弘仕金宝2号投资情况说明(20200117)、秋实弘仕金宝2号项目进展情况说明(20191203)、秋实弘仕金宝2号投资人大会决议(20191128)、秋实弘仕信盈2号投资人大会通知及议案(20191112)、关于”秋实弘仕金宝2号私募投资基金“永泰项目进展说明-2019年7月24日、秋实弘仕金宝2号-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20190528)、《秋实弘仕金宝2号私募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提议、永泰项目处理进展公告-2018年12月7日、致永泰集团项目投资人的一封信(含附件)、关于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处理情况的公告、关于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不能如约退出的公告等相关说明文件。
2021年上半年,管理人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就项目进展向投资者进行了披露,6月15日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就永泰集团债务重组方案以及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背景进行了说明。
- 基金退出情况
- 永泰项目执行进展
管理人针对永泰集团的第二笔仲裁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山西省晋中中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案号为(2021)晋07执73号。
针对永泰项目的强制执行,已执行回一笔回款,具体内容已在前序公告中进行了说明。
- 恒润项目执行进展
麦国标有一套房产经过多次查证后无抵押,律师随即申请对麦国彪房产的拍卖进行拍卖,2020年6月5日该房产进入拍卖询价阶段,2020年6月16日广州中院通知,麦国彪的房产进入拍卖评估阶段;7月27日有案外人潘和胜对该房产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案已立案,案号(2020)粤01执异561号;9月2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就该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听证,11月2日,广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驳回案外人潘和胜之请求。之后,案外人潘和胜向广州中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于12月25日在广州中院开庭,2021年5月18日广州中院驳回潘和胜申请。2021年5月26日潘和胜向广东省高院上诉,广东省高院已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案号(2021)粤民终1792号,尚未通知开庭日期。
- 永泰集团重整情况
四、基金募集账户冻结情况
管理人于2020年7月收到前海法院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有申请人胡XX恶意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本基金募集专户,导致项目如有回款,管理人亦不能及时向投资人分配资金。管理人已向深圳中院提起执行异议,尚未开庭审理。
五、份额持有人大会情况
秋实弘仕金宝2号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共计【12】名,合计代表基金份额【2130】万份,占本基金份额总额的【74.7368】%。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秋实弘仕信盈2号私募基金资金分配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2130】万份赞成;【0】万份反对;【0】万份弃权;分别占参与表决的所有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0】%、【0】%。
本次份额持有人会议材料已报托管行审核,托管行审核无误后将进入回款分配流程。
- 管理人目前运营情况及相关说明
两年来,管理人在全力处理基金投后事宜未发行过新产品,在无收入的情况下维持了两年多的运营,且为了维护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为基金的退出垫付了大量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详见前序公告),管理人经营状况可谓是举步维艰。今后,为了更好的为份额持有人服务,节约运营成本,使管理人能够维持生存更久一些,管理人做出如下声明:1.若再有份额持有人仲裁管理人的任何案件,管理人将无力支付律师费应诉;2.管理人将无力支付任何机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3.今后,管理人唯一头等重要的工作是生存下去、保持和被投资企业的沟通、谈判,尽全力收回投资款项以实现基金退出,履行管理人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特此公告
客服电话:4009987593
微信公众号:秋实资管
基金管理人:深圳秋实弘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