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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投资者会议决议(非现金分配)

发布时间:2023-06-01
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投资者会议决议
 
尊敬的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投资者:
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投资者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基金管理人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计19名,合计代表基金份额5180万份,占本基金份额总额的100%。
基金投资者会议审议《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非现金分配议案》,对“议题: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非现金资产分配”进行了表决,《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非现金分配议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议题:秋实股权投资壹号基金非现金资产分配
4180万份同意、0万份反对1000万份弃权分别占参与表决的所有基金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80.69%0 %19.31%
基金投资者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投资于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天津)”),持有中信资本(天津)0.3579%的股份,管理人按照各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比例,向各份额持有人分配前述股份。分配完成后,本基金清算完毕,由管理人出具清算报告。非现金方式分配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如有)。
本议案经表决通过后,基金投资者与管理人就非现金分配(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股份转让相关手续。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完全认可并接受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且确认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程序、表决程序、议案内容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2.就本次会议内容,投资者认可基金管理人已尽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了其在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项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决议链接:
http://www.qiushicaifu.com/uploadfile/2023/0629/20230629015752373.pdf